中环资源网网获悉,7月26日,东莞市松山湖核心区域环卫绿化、市政维护及生态园城市协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金额38663.573799万元,服务期为3年。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计划于8月18日开标。
服务范围包括松山湖区内的清扫保洁(含城市家具保洁)、绿化管养、水面保洁、“四害”消杀、有害垃圾收运等,生态园片区城管协管服务负责生态园片区“六乱一超”、乱倒垃圾、环境卫生、泥头车、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噪音和生活噪音、闲置土地、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箱亭体、共享单车、工地围挡、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易燃易爆品、养犬管理、非法养殖和种植、水域管理、 案件处理等相关执法事项巡查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松山湖核心区域环卫绿化、市政维护及生态园城市协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山湖核心区域环卫绿化、市政维护及生态园城市协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3-00580
项目名称:松山湖核心区域环卫绿化、市政维护及生态园城市协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6,635,737.9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松山湖核心区域环卫绿化、市政维护及生态园城市协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6,635,737.99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路段或区域的服务期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山湖核心区域环卫绿化、市政维护及生态园城市协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以联合体形式给中小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中中小企业达到40%,同时其中7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以联合体形式的内容(联合体成员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联合体形式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形式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联合体组成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以联合体形式的内容给小微企业,联合体成员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联合体组成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以联合体形式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联合体组成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原则上不得分包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山湖核心区域环卫绿化、市政维护及生态园城市协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或负责市政维护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前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上述资质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1月30日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适用于本项目资质证书的均为有效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1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创新科技园(沁园路北100米)1栋4楼418(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B1栋
联系方式:0769-22898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树辉
电话:0769-2168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