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能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扩建工程静电除尘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扩建工程静电除尘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6033,招标人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拟采购2台套静电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为90℃,比集尘面积≥135m2/m3/s,除尘效率≥99.92%,出口烟尘浓度≤10mg/Nm3。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1.3其他: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静电除尘器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