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9月28日,荆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预算约1.2亿元,生态修复总面积为20.0万m2,治理垃圾总量约为270万m3。建设一处29.66万㎡生态绿地以及宣教中心和功能用房各一座,建设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一套。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荆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Z-202309SZ-007001001
1.招标条件
荆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9-420804-04-01-16275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掇刀区一期村、斗笠村和龙井村,静脉产业园西北部,三环内接培公大道。
建设规模:生态修复总面积为20.0万m2,治理垃圾总量约为270万m3。建设一处29.66万㎡生态绿地以及宣教中心和功能用房各一座,建设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一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合试运转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具体详相关工作。见初步设计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11992.00万元
2.3其他:工期:5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工程施工47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设计图纸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3)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 (4)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3.1.2施工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个项目合同额或工程投资金额≥9000万元的固废处理(指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4)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拟派设计人员:必须配备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6)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不得少于3 名,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7)投标人须承诺: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②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8)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0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市民广场A座
招标人联系人:成科长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6085710
代理机构:湖北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荆门市双喜大厦1#楼108室
代理联系人:刘杨子
代理联系电话:0724604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