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佳木斯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以佳木斯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为主导,结合产业开发,包装实施EOD项目。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产业经济绿色化,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生态环境治理缺乏资金来源渠道、总体投入不足、环境效益难以转化为经济收益等瓶颈问题。
项目以佳木斯地区水系为重点,以完善河道水系连通、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物流产业健康发展为导向,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绿色食品加工、智慧生态物流、休闲康养、水上冰雪乐园等产业协同一体化实施。项目具体内容以实际实施为准。
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30年。
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佳木斯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01]BBLM[GK]20230009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5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6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1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如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的需后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2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长安路676号
联系方式:760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北部联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新江桥街79号三棵小区12栋3单元副1号
联系方式:0451-5533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北部联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451-55339977
黑龙江北部联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