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计划对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4500t/d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改造,采用预热器系统的升级改造+高温高尘SCR脱硝技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以2208-522301-07-02-349185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采用预热器系统的升级改造+高温高尘SCR脱销技术(催化剂层数2+1)及配套设施对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4500t/d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后使窑尾的NOx排放指标达到50mg/Nm3内,颗粒物排放指标达到10mg/Nm3内。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协同降低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
2.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窑尾超低排放改造施工图设计,满足超低排放及熟料正常生产的整个生产流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面设计;(2)生产工艺的设计;(3)电气的设计;(4)过程自动化设计;(5)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6)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 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承包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窑窑尾预热器系统降阻改造、烟气高温高尘SCR脱硝设计、供货、施工和调试等所有工程内容。包括项目内的全套工程设计、各专业施工蓝图项目内的各子项工艺、电气、自动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及现场保存,项目内各子项设备、工艺管道、非标制作、安装;项目内各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与窑系统的接口;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及附属工程,其中包含地基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拆除工程(含设备拆除)、建筑物电气相关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耐火材料拆除及施工工程、保温工程、安装过程中需要的脚手架搭拆及吊车吊装工程等;项目内各子项相关的附属配套工程如照明等;消耗性材料(氧气、乙炔、焊条等);设备联动及负荷试车,配合招标人整线生产调试、性能测试并最终通过验收,确保本项目完工交付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由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在投标截止时间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