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能广西公司北海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北海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5302,招标人为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西公司北海电厂二期3、4号机组扩建项目,拟建设2×1000MW高效节能、洁净环保、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工程布置在电厂一期工程建成的西侧扩建端预留场地。
2.1.2招标范围:国能广投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机组所配2套脱硝设备及其辅属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时间:计划合同签订后12月完成供货(暂定)。
2.1.4交货地点: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滨海大道160号国能广投北海电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包含反应器区及还原剂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