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昭通市绥江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规模为30吨/日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标段合同估算价520万元。
项目开始商业运营后,县人民政府不支付给特许经营企业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企业按本项目处理工艺生产的各种副产品(如油脂、有机物等),由特许经营企业按规定出售或处理处置,出售所得及处理处置费用均由特许经营企业自行负责。
招标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经绥江县人民政府以绥政复〔2023〕25号文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昭通市绥江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实施单位。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昭通市绥江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
1.2招标编号:YNZY-2023-127
1.3招标人: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建设规模:项目规模为30吨/日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26.2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0平方米。其中,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办公及其他服务设施区350平方米。购置3辆餐厨垃圾专业运输车、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30吨/日设备1套以及MBR及膜深度处理系统一套。项目建成后,采用餐厨垃圾自动分选预处理,日处理餐厨废弃物30吨。估算总投资约520.00万元。
1.5建设地点:绥江县石溪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北方。
1.6招标范围:(1)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实施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企业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全部投资由特许经营企业筹措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融资成本。
(2)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不含建设期),经营期限自项目建成投产接收餐厨垃圾之日开始计算。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2 个月。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 由第三方评估资产,余值由新的特许经营权企业支付,由项目公司在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将本项目所有资产移交给新的特许经营权企业。绥江县人民政府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选择后续特许经营企业。
(3)特许经营范围:项目投入生产后的垃圾处理范围为绥江县城及乡镇的餐厨废弃物。
(4)特许经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必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规定设立项目公司、可研报告编制报审、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审、节能评估编制报审、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工程勘察设计及报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建设、工程验收、商业运营(含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等。
(5)根据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以及坚持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的原则,围绕项目产品生产纲领和产品生产特性,结合企业自身条件,本着高起点、高效率的设计理念,采用先进、可靠、适用的工艺技术,制定合理、简捷、科学先进的加工工序,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靠,因此本项目选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
(6)本项目选址于绥江县石溪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北方,占地 2.44 亩。
(7)项目开始商业运营后,县人民政府不支付给特许经营企业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企业按本项目处理工艺生产的各种副产品(如油脂、有机物等),由特许经营企业按规定出售或处理处置,出售所得及处理处置费用均由特许经营企业自行负责。
(8)原云南省绥江县餐厨垃圾废弃油脂收集处理项目资产的处理:由原企业和新中标企业共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云南省绥江县餐厨垃圾废弃油脂收集处理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县住建局主导原企业与新中标企业对资产评估价值进行复核后,新中标企业对原企业进行补偿。
1.7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并通过审查,并满足设计及施工的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满足甲方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8服务周期:特许经营期限为 10 年(不含建设期),经营期限自项目建成投产接收餐厨垃圾之日开始计算。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2 个月。
1.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后至2022年的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2.6投标人企业信誉:
2.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彩色网页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5日09:00时至2023年09月11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为: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为:http://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则该投标单位申请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7日09:30时。
4.2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为:http://ggzy.yn.gov.cn,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4.3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870-2221602,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为:http://ggzy.yn.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绥江县龙行大道(中段)9号
联 系 人:王厚兵
电 话:1848718559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双院子社区
联 系 人:张念苏
电 话:1990870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