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怀化市洪江区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总投资13902万元,项目具体分为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工程渣土、建筑及固废垃圾综合利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等,工期要求530天,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区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及编号关于洪江区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区发改〔2022〕146号,项目业主为怀化市洪江区洪铭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用地面积12967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1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具体分为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工程渣土、建筑及固废垃圾综合利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如下:(1)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包括生活垃圾转运一体化、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工程等;(2)工程渣土、建筑及固废垃圾综合利用工程:用地面积13200平方米(约19.8亩),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主要包括分类中心2968平方米、无害化处理车间1590平方米、破碎、砌块生产车间2332平方米、堆料场及仓库3710平方米,同时配备建筑及固废垃圾处理相关配套设施设备;(3)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管理及仓储服务用房1120平方米、进场道路改造6483.74平方米、停车场1296.75平方米以及水电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为1390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区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怀化市洪江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2967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具体分为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工程渣土、建筑及固废垃圾综合利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如下:(1)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包括生活垃圾转运一体化、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工程等;(2)工程渣土、建筑及固废垃圾综合利用工程:用地面积13200平方米(约19.8亩),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主要包括分类中心2968平方米、无害化处理车间1590平方米、破碎、砌块生产车间2332平方米、堆料场及仓库3710平方米,同时配备建筑及固废垃圾处理相关配套设施设备;(3)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管理及仓储服务用房1120平方米、进场道路改造6483.74平方米、停车场1296.75平方米以及水电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530?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天;施工工期为:500天)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施工等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施工范围和内容。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招标编号:HNXG-GCZB2023-020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其中一项资质要求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10其他要求:(1)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应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最低配备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并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9月01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洪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5-7623412。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9.2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9.3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312115716、0745-2719307。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怀化市洪江区洪铭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桃李园棚户区安置房1号楼201室;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5574561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迎新路499号坤颐商务中心1、2、3栋1705;
联 系 人:杨先生(项目负责人:佐一帆);
电 话:1869229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