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州区小清河(伙牌段)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区发改审批【202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 对小清河(伙牌段)下游(李食店村-王湾村)河段的左右两岸进行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共计建设7730 m。(2)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本工程采用氧化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清水稳定塘技术对伙牌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共计建设氧化塘及清水稳定塘 3000 ㎡,人工湿地 6120 ㎡。(3)河漫滩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 河漫滩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主要涉及场地平整、河漫滩防护、基地改造以及植物种植,建设总面积共计 21360 ㎡。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一)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工程对小清河(伙牌段)下游(李食店村-王湾村)河段的左右两岸进行生态隔离缓冲带建设,中左岸建设6504 m,右岸建设6373 m,共计12877m。共计建设格宾石笼54947 m3,多孔砖38631 ㎡,人工防护林灌带面积38631 ㎡,水生植被群落面积38631 ㎡。(2)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本工程采用氧化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清水稳定塘技术对伙牌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共计建设氧化塘及清水稳定塘 3000 ㎡,人工湿地 6120 ㎡。(二)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采用氧化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清水稳定塘技术对伙牌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共计建设氧化塘3000 m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10200 m2,清水稳定塘2000 m2。(三)河漫滩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河漫滩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主要涉及场地平整、河漫滩防护、基地改造以及植物种植,建设总面积共计35600 m2。设计及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2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5
合同估算价:417821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近二年(2020 年度、2021年度)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人, 则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上述要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3.1.4近五年具有一个15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类或内源整治类或防洪类或水质治理类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或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近三年投标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⑧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6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提供上述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1.7本项目支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无
4.请于2023年6月100:00时至2023年6月124:00时止(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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