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南通市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成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3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厂房通风系统的采购,具体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1利用车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及收集地池、罐区及卸车区域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风量35000 m3/h),含从甲类库、乙类罐区和丙类库来废气,该区域内所涉及地池废气,含压滤机平台密封罩;A2物化车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及收集地池、罐区及卸车区域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风量30000 m3/h),含从综合楼实验室来废气,含压滤机平台密封罩;A3生化厂房内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及收集地池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处理设施(风量15000 m3/h),含蒸发区废气、包含污水池废气。
南通市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成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南通市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成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
2. 最高限价:人民币814.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 采购需求:
1) 包含但不限于成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备的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2) 提供全套装置的深化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明、保修书、检验报告、进口设备的原产地证明等;
3) 完成全套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4) 安装范围为: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后,在100个日历日内,完成成套设备系统的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内容。其中从合同签订到安装结束的时间不超过80个日历日。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包含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条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参与投标:
(1)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作为联合体进行投标。 (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该联合体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见附件)。
(2)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 (投标时须提供:委托协议,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委托协议格式见附件)。
(3)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于安装资质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之外的其他投标人,包括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