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8月8日,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预算11877.53万元/年,特许经营期24年,运营期内总费用285060.72万元。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计划于2023年8月29日开标。
公告显示,本溪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服务内容涉及(1)清扫保洁;(2)市政设施保洁、维护;(3)生活垃圾清运;(4)转运站运营维护;(5)公厕(含旱厕)管护;(6)冬季除雪;(7)应急保障服务等七大类。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面积929万平方米(一级道路面积为275万平方米、二级道路295万平方米、三级道路136万平方米、街巷路223万平米)。
项目运营服务内容:
(1)清扫保洁
道路清扫保洁负责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域,道路总长566千米,道路清扫保洁面积929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面积为275万平方米、二级道路295万平方米、三级道路136万平方米、街巷路223万平米。
道路清扫保洁涵盖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两侧布设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等清扫保洁、道路路面洒水降尘以及污染清洗等。
绿化带捡拾:主要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道路两侧绿化带,绿化广场等白色垃圾捡拾保洁。绿化带捡拾面积238万平方米。
(2)市政设施保洁、维护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市政设施擦拭、保洁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垃圾桶、护栏、垃圾箱体、电杆、街景小品、道路标志牌等的擦拭、清掏工作;地面、立面的小广告清理。
(3)生活垃圾清运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转运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暴露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收集、转运,部分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自行运到垃圾转运站,再通过垃圾转运站转运至千金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建设完成运营时);部分垃圾通过压缩车直接清运至千金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建设完成运营时),生活垃圾量每天约为650吨。
(4)转运站运营维护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现有15座垃圾转运站,将垃圾在转运站压缩后,运至千金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建设完成运营时)。服务内容包括:转运站设备维保、卫生保洁、消杀、垃圾压缩等。
(5)公厕(含旱厕)管护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69座水厕及旱厕的运营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清扫保洁、维护管理、粪便清掏清运等。
(6)冬季除雪
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范围内纳入市场化运维道路的除雪、运雪工作。
(7)应急保障服务
负责做好市、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突发应急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联系方式:024-47136696
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24-47264270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号:500105759501880004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4-47264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