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8月2日,韶关市乳源县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项目总投资约为26129万元,其中勘察费约110万元。
乳源县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乳源县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1.2项目业主:韶关市韶华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项目批准部门: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乳发改核准〔2022〕1号、乳发改核准〔2022〕2号
1.5项目代码:2209-440232-04-01-395910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100%
1.7招标人:韶关市韶华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旁(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新民村石牛栏废旧石场)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占地约50亩,建设2套100t/d生活垃圾湍动流化床(TFB)气化焚烧炉及辅机系统(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吨)。配套水热裂解制有机肥系统设备1套。产生的热能用于供应工业蒸汽以及配套生产5万吨/年有机肥。新建设备厂房、存储库房、综合楼等构、建筑物,并配套建设蒸汽管网。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26129万元,其中勘察费约11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②工程测量(包括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勘察工期:
本招标项目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
2.3.2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韶关市韶华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5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电子投标
6.1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信息,(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并提交投标标书。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根据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编辑投标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6.2投标文件的提交
6.2.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2提交时间和地点: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6.2.4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6.2.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2.6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备注:递交相应资料地址与开标地址一致。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韶华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路13号广科乳源产业创新园大楼投资与项目管理部
联系人(部门):彭工
联系电话:0751-5366633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29号4楼
联系人:蒋工、王工
电话:0751-8846118
9.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乳源农旅特色小镇政务服务大厅4号楼3楼(京港澳高速乳源收费站路口旁)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5378231
9.4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205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536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