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7月28日,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600万元,招标范围为:①建设用地焚烧厂红线外一米(含1米处)范围内的;②红线外配套设施(不含取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等);③红线外飞灰填埋场改造设计。含以上所述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用技术规格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种报规报建文件编制服务)、竣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任务;国家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各类设计内容、必要的效果图制作、施工招标配合、项目建设周期内的现场设计服务等工作。
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服务(HBSY-202307SZ-020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7SZ-02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行审批【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其中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新建,总建设规模为1200t/d,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便道、边坡支护工程、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辅助设施设备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厂区工程等。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本期)建设规模为600t/d,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15MW×1 台。预留二期600t/d建设用地;②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对西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配套改造为飞灰填埋场,飞灰库容约40万m3。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①建设用地焚烧厂红线外一米(含1米处)范围内的;②红线外配套设施(不含取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等);③红线外飞灰填埋场改造设计。含以上所述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用技术规格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种报规报建文件编制服务)、竣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任务;国家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各类设计内容、必要的效果图制作、施工招标配合、项目建设周期内的现场设计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49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28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494日历天指的是服务期限,包含两部分内容,其中:(1)设计期限:①设计合同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②初步设计完成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2)其他服务期限:①本工程72+24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图设计;②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工程设计资质: ①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近三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前一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台炉处理规模不小于600 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或总承包业绩(单台炉处理规模以合同协议载明的数据为准)。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29日至2023年08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
联系人:唐啸
电话:18246098221
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 号中瑞领航城 4 幢4-1-10
联系人:李文博
电话:1387123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