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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22日从汕头海关获悉,当天凌晨,在海关总署缉私局、广东分署缉私局的指挥协调下,汕头海关开展代号“1801”的打击固体废物走私“蓝天”专项行动,摧毁郭某、戴某等人走私废五金等固体废物入境的犯罪网络。经初步查证,该案涉及固体废物约20万吨,案值约22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汕头海关情报部门通过调研和数据分析,发现郭某等涉嫌利用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下称“《许可证》”)走私进口大量固体废物的案件线索。
5月22日凌晨4时,汕头海关出动警力47车次289人次,分成48个行动小组赴汕头、广州、佛山、清远等多地开展收网行动,搜查43个涉案公司、仓库、住宅,抓获2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约1000吨废五金等固体废物,扣押一批书证及电子证据材料,打掉6个走私团伙。
经初步查证,自2014年以来,国内货主郭某、范某、李某、何某等人在不具备法定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资质的情况下,长期对外订购废五金等固体货物,伙同戴某等通关团伙,利用通关团伙所控制的佛山、清远等地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伪报收货单位,逃避海关监管,在高明、三水等口岸以包柜方式走私进口废铜等固体废物约20万吨。
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由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企业作为原料利用”,“禁止转让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记者从汕头海关获悉,该涉案团伙的行为涉嫌构成走私犯罪,汕头海关缉私局已对该案刑事进行立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