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兰州分公司。资料图
2017年12月,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7年12月29日,原环境保护部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5个月的时间里,甘肃省环保厅积极督促兰州市政府及企业进行整改。
日前,生态环境部派出核查组联合甘肃省环保厅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现场查看了西固区寺儿沟、杏胡台、范坪3处原垃圾填埋场,撒拉沟和山神沟整治后现场、企业回收含大修渣的渣土暂存库、危险废物储存库、大修渣无害化处置车间、电解车间在线监控、监控数据公示电子牌等10处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兰州市政府和企业关于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发表意见。
撒拉沟大修渣环境问题已治理,西固大修渣堆存场已封场
5月9日,记者跟随核查组在撒拉沟实地核查时看到,这里的大修渣环境问题已治理,主要区域已修复平整并播撒草籽。核查组现场核查确认,西固大修渣堆存场已全部封场,现已作为其他用地(道路、驾校、临时工地等)。
据中铝兰州分公司总经理孙波涛介绍,事件发生后,甘肃省环保厅及时组织召开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现场会,兰州市下发整改通知,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委托第三方编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调查与评估工作方案》,1月6日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开展调查评估,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等工作。
3月12日,正式对撒拉沟大修渣进行全面清运,3月25日清运完毕,共清运2.3万立方米大修渣混合物,并拉回厂内危废暂存库堆存。4月1日,通过了兰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现场验收。根据专家评审结论,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堆存场未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整改前后完全两个样。”距离这家公司仅五六百米的仁和村村委会主任达世林表示,整改治理得很彻底,群众的疑虑消除了。
挂牌督办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建大修渣无害化处理项目
核查组查看了公司厂区内建设的废焦油贮存库、废矿物油贮存库、大修渣贮存库、历史垃圾贮存库等专用库房。
督办期间,兰州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牛炜驻场跟踪了专用库房的建设投用。牛炜介绍说,挂牌督办促使企业规范了危废暂存库管理。
据了解,专用库房总库容约4万立方米,均按照控制标准进行设计,采取“三防”措施,设置警示标牌、地表全面硬化、厂房四周密闭,设置围堰、应急池并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
此外,为确保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的电解大修渣得到彻底处理,公司投资2792万元实施了大修渣无害化处理项目。项目每年可无害化处理铝电解大修渣1万吨。
记者看到,在大修渣无害化处置车间,机器正在稳定运转。据介绍,截至目前,已处理大修渣133吨。
据了解,处理后的无害化渣中,可溶氟化物平均浓度降至每升1.428毫克,可溶氰化物平均浓度降至每升0.088毫克,达到了国家I类固废一级标准要求。项目同时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置设施,完善了废水处置设施。
孙波涛表示,大修渣事件倒逼无害化处理项目落地,使公司在同行业中具备了更为完善的环保能力,成为企业今后发展的竞争优势。
核查组查看了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清单,出入库登记、厂内转移、自行利用、管理计划及备案登记等管理台账,各项危废管理制度都已完善。
另外,企业在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方面的日常管理也得到了加强。围绕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分级检查和闭环管理原则,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及专项检查要求;制定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环保问题排查清单;对企业内部各类废旧物资进行排查,做到按制度管理、按规定分类存放,并按要求向环保部门上报产生危险废物及处置的情况;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转移环节做到有检查、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
兰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挂牌督办通知要求,甘肃省环保厅及时印发了《关于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兰州市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专门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对全市761家涉及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单位开展了专项排查及整治工作,采取驻点检查、驻区监察、驻企督查、无人机航拍立体平扫等方式,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周边红古区平安镇内的14条深沟和西固区3个渣场进行了地毯式摸排,共向46家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文件,行政处罚企业两家,已全部落实整改工作。
另外,兰州市政府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告诫约谈7人、警告处分5人、诫勉谈话7人、记过处分1人。中铝集团对企业领导人员给予严肃问责,通报批评1人、行政警告处分两人。企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撤销职务1人、行政警告处分两人、记过处分10人。
2017年12月30日,红古区环保局向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移交《关于中铝兰州分公司固废堆放污染环境案件线索的移交函》。经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调查,于2018年1月27日立案侦查,初步认定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固体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
另外,针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在红古区平安镇山神沟和撒拉沟堆放和掩埋大修渣,该大修渣内含大量危险废弃物阴极炭块,存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潜在风险,将会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23日向区环保局送达《检察建议书》,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向区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积极履行本辖区内监管职责,责令中铝兰州分公司尽快清除固体废物大修渣;二是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和落实监管职责,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