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3月16日,梧州市藤县发生跨省非法转移含镍危险废物事件,由于藤县相关部门快速反应,积极处置,事件未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目前,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查获2辆涉案车辆。
3月16日,梧州市藤县环保局接到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2辆可疑车辆在陶瓷园区,疑似伺机倾倒不明废物,现场已倾倒废物约100吨,车上未倾倒废物约100吨。18日,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已倾倒的废物和车上的废物进行重金属总镍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倾倒现场的10个样品中有6个样品镍含量超标。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附近水塘、河流、小溪、水井进行抽样检测,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3月23日,藤县环保局针对此案发出通告,对核实有效的线索举报人,直接给予1万元奖励。藤县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处,目前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查获2辆涉案车辆。据嫌疑人供述,其运输的危险废物来自广东省江门市某公司。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目》,该公司镍氢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废物类别为HW46(含镍废物)的危险废物。目前,该案其他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