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环办字函〔2018] 203 号
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数据联网规范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规范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企业端视频、地磅、液位计和工况等数据联网工作,实现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与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高效对接,我厅组织制定了相关数据联网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按时、规范完成联网工作。另外,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推荐、指定、限制企业选取智能监控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将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责任。
附件:1.河北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视频接入端口及联网规范
2.河北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电子地磅接口规范及工况数据规范
3.河北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及现场改造指南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1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