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3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报会,省环保厅副厅长管言明在会上公布了“2017年度山东环保十大事件”。
这十大事件,涵盖了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环保督察、体制改革等方面,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砥砺奋进、不断进取,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的集中体现。
管言明告诉记者:“目前环境质量改善只是取得了初步成效,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在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中,只要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齐心协力往前走,美丽山东的目标一定会渐行渐近,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一定会加快形成,人民群众一定能够享受到更多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1省委书记刘家义到省环保厅调研
2017年7月8日上午,山东省省委书记刘家义到省环保厅调研,并召开环保工作座谈会,确定开展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上午9时,刘家义在省环保厅,先后考察了“治、用、保”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17楼监控大厅等。随后,现场召开环保工作座谈会,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发言,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刘家义强调,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绷紧环境保护这根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背水一战的勇气,彻底整治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他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作出积极贡献。
2 开展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2017年7月19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22日,召开了山东环保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层次最全的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省委书记刘家义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长龚正等所有在济南的省领导参加了会议。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市县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大气、水、自然保护、环境执法4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明确了攻坚目标措施。经17市和22个责任部门(单位)综合施策,强力攻坚,截至2017年底,《攻坚方案》列出的四大类28大项55小项攻坚任务总体完成。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全省四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PM2.5平均浓度在京津冀晋鲁豫六省(区、市)中最低;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全省178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采取自行建设、依托城镇污水厂或园内大型企业等方式实现了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网格员总数突破13万人。
3 召开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视频会
2017年8月2日,山东省委、省政府以生态环保为主题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视频会议,省委书记刘家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龚正主持会议并作点评。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及淄博市、菏泽市、茌平县、邹平县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汇报了本地区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情况。
会上,刘家义指出,对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安排的重大任务、交办的重要事项,要第一时间学习贯彻、第一时间拿出方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坚决完成,不能有丝毫含糊。要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协同意识,健全完善多方参与、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大环保格局。
刘家义强调,要树立长远眼光,让生态环保产业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新亮点。要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不断提升生态环保工作水平。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再接再厉、咬牙顶上,把干出来、拼出来的好势头保持住,始终绷紧治理大气污染、改善水环境、治理“散乱污”企业这根弦,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铁腕施策,加严环保标准、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一鼓作气啃下这个硬骨头,走出有山东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4 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017年11月30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围绕《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落实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国 Ⅳ 汽柴油工作推进情况及加油站监管,交通拥堵整治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废弃矿山修复措施及成效,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使用情况,地表水、井水管理情况,绿色交通情况,有机肥推广及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方面提出询问。
山东省政府对这次专题询问十分重视,常务副省长李群到会听取意见,同时安排由省环保厅作为应询牵头部门,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等17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此次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积极回应,是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行职责的监督与鞭策,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客观需要,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5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办发〔2015〕57号)要求,山东省作为全国7个试点省份之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筛选济南市章丘区“10·21”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3起典型案例开展实践探索,涉案总金额达2.6亿元。
探索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机制,构建通过磋商方式解决问题的“快车道”;出台了全国第一份关于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实现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出台了全国第一份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对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积极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推动司法鉴定机构扩容纳新。形成《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程序规定》等配套管理文件7项,为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经验。试点的制度建设、案例数量、赔偿金额、社会影响力在7个试点省份中最高。
试点经验被环境保护部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介绍,《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多次播发。在环境保护部举行的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视频会议上,山东省环保厅主要领导作典型发言。
6 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以下简称环保垂改工作)。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垂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均作出重要批示。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同志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同志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东奇同志任副组长的省环保垂改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和省垂改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垂改工作。
山东省环保厅会同省编办等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精心谋划安排、狠抓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环保垂改工作,在广泛调研学习、深入摸底调查、充分沟通对接的基础上,起草了省环保垂改实施方案(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制订了省环保垂改总体工作方案和省环保厅“三定”规定(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编制了干部管理、人员划转、资产划转、档案管理等4个配套文件,指导17市编制起草了市级垂改工作方案。目前,全省环保垂改工作正全面有序推进。
7 开展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竞赛
2017年10月30日~11月1日,山东省环保厅首次联合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青岛市举办了2017年山东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竞赛活动。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省环保厅(局),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岛市政府、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管委有关领导,17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省环保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青岛市志愿者救援队伍对本次比武竞赛活动进行了观摩指导。
比武竞赛以大气环境污染应急为主,将应急演练与监察、监测比武相结合,形式新颖,效果显著,不仅是对全省环保队伍精神风貌和业务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环境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的一次全面考验,更为参赛队伍提供了业务理论和演练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平台。集中展示了山东省环保队伍顽强拼搏、训练有素、敢打必胜的良好精神风貌,检验了处置环境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防控能力和实战能力,强化了环境应急责任意识,增强了全面做好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山东省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平台。
对本次比武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环保厅印发通报进行了表扬,取得单项考核成绩优秀的7人(次)参赛选手分别被共青团省委、省妇联授予了“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和“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8 完成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
成立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2017年3月5日~3月6日,举办了环保督察培训班,培训了238名督察人员。3月10日,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启动省级环保督察。3月16日~3月17日,督察组进驻各市前,组织参加督察的170多名人员进行了进驻前培训。
3月22日~4月16日,组成5个省环保督察组对莱芜市、潍坊市、菏泽市等10个市开展了环保督察。期间,共召开了10次动员汇报会,与被督察市市委书记、市长等517名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调阅资料档案27560份,走访问询30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制作笔录233份,下沉县(市、区)74个,核查问题290个。
共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589件,其中,责令整改2383家企事业单位,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家,罚款金额达4327万元,立案侦查49件,对62名环境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对3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6月6日完成了对这10个市督察意见的反馈工作。
8月29日,组织10个督导组对相关市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推动了问题整改进程。
9 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成立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山东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迎察动员会议,省环保厅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各市环保局局长及督察工作负责人座谈会,两次组织召开省直47个部门督察联络员会议,通报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和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协调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与25名省级领导和12名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对全省12个市开展了下沉督察和补充下沉督察,对59个县(市、区),176家企业、园区等进行了现场督察。在规定时限内先后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档案资料9批,共1506盒、33000多份。
2017年9月底,中央督察组交办的8170件群众举报信访件已全部办结。12月2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向山东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山东省迅速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山东省将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0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正式施行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于2016年10月由山东省环保厅印发,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同步上线。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等级分为3级,即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环境信用黄标企业、环境信用红标企业,评价指标和程序简明,与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时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同时建立了记分核销机制,促进企业积极整改,有利于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也有利于激发企业改进环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共录入违法违规案件5万余个,评价红标企业1900余家、黄标企业3万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