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临沂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底之前,在全市化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建立起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社会安全发展保险制度。
据了解,本次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并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明确了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人寿财险、阳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大地财险、泰山财险等8家保险机构,获得在全市范围内参与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责险试点工作的承保人资格。
同时,要求企业投保安责险时应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实行同一保险金额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保险责任包括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可以增加职业病相关保险。另外,企业请求安责险经济赔偿时,不影响投保企业从业人员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黑名单”企业保费提高50%
高危行业实施“强制险”,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社会安全发展保险制度。据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安责险的保险期限原则为一年,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施工行业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经营建设周期确定。实施费率动态调节机制,投保企业投保前一个年度内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10%;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50%。
另外,投保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被树为省、市、县级“双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和投保企业通过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5%;投保企业被评为省级(行业领域)及以上、市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当年保险费率也可以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0%、5%。但投保企业被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被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50%。
沂蒙晚报记者 庄成 通讯员 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