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滔环保宣布,于2018年2月14日,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公司执行董事古耀坤先生订立终止协议,据此,终止协议的订约各方同意终止相关协议,自终止协议日期起生效。
公告表示,于2014年4月30日,清远绿由、广州绿由与古先生订立资产转让及委托贷款转让协议,据此,清远绿由同意向古先生转让价值约人民币1.159亿元的若干资产的所有权,代价为清远绿由有关清远绿由结欠广州绿由的尚未偿还委托贷款约人民币1.159亿的责任由古先生个人承担。
该等资产主要包括位于广东省清远市的若干污泥处理厂及填埋场,由清远绿由于其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