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环保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省环保厅《2017年度安徽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皖环函〔2017〕629号)要求,在各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查工作基础上,2017年9—12月,省环保厅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全省16个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考核包括两方面:一是部门监管工作,主要有考核机制建立、工作组织实施、监管能力建设、处置能力保障、工作总结报送、违法企业惩罚等情况;二是抽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全省共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0家。各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见附件。
从考核结果看,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监管能力不足。全省固体废物管理能力薄弱,监管人员少、任务重,能力弱。目前全省还有6市尚未成立固体废物管理技术支撑机构,固体废物日常监管由环保局机关科室负责,投入精力不足。二是监管和处罚不到位。部分市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力度较弱,监管和处罚不到位,仍然存在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企业。三是企业抽查合格率低。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为68.8%,且没有超过90%的市;有四个市抽查合格率低于60%,分别是六安市、池州市、宿州市和阜阳市。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请各市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和队伍。我厅已将企业存在的问题通报各市环保局,各市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加大环境监管和处罚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后督查。
附件:2017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2017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