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应熟知并严格落实以下内容:
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及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弄清本单位固体废物产生的环节、种类、数量及处置方式。
二、如实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从即日起应将沾染危险废物的各类包装物、容器(废矿物油桶、废溶剂瓶和桶、检修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各环节产生的含矿物油废物(机泵产生的废润滑油、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含油污水及隔油后的废水、含油污泥和浮渣等);办公类废物(废含汞灯管、含油墨废墨盒/硒鼓等);检修产生的石棉废物;清洗容器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残夜(渣);废气、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及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自有运输车辆产生的废铅酸电池等;分析化验室产生的各类废液、冲洗废水、过期废溶剂、废弃的包装桶及试剂瓶等全部纳入申报范围。
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识别标志;包装容器或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要填写完整(特别是入库时间和数量);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不能放置一般固废和其他物品,危险废物要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且摆放整齐。经营单位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四、准确记录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及时填写并在包装物上贴好标签,确保标签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五、经营单位对收集的每一批危险废物都要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并存档备查。
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上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转移时间要与出入库台账相符合,特别注意危险废物代码、处置方式等信息的准确性。转移联单不能委托他人代替签字,并及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七、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并按要求定期对有关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
八、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有针对性,确实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将第二条中所列的危险废物全部纳入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九、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准确实用,认真做好应急演练,演练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十、完整保存职工培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等。
十一、一般固体废物不能露天存放,保持厂区内卫生整洁。
十二、生产车间的环保治理设施要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委托环境监测的项目要全面,不能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