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全部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32.6亿吨,参考发达国家危废产生量占总的固废产生量比例,即使以比例最低的日韩两国为参照,其危废占比也达到了4%-5%之间,若以4%的占比计算我国每年危废产生量应当在1.3亿。截止目前全国已核准的危废牌照总计约4500万吨,不到危废产生总量的40%,大量危废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处置。2014年,244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2436.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431.0万吨,处置量889.5万吨,贮存量138.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山东、湖南、江苏。前10名城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总量为925.0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38.0%。危废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58.2%,处置、贮存分别占比36.2%和5.6%,远远低于危废实际产生量。但由于危险废物行业在国内市场的兴起时间比较晚,并且在前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危废行业在经验和技术上存在短板。不仅如此,由于行业投入资金规模较大,并且进入危废行业须取得相应资质,要取得危废资质需经过严格复杂的审批程序,这使得国内获得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不超过2000家,数量较少。危废目前处理需求和处置能力不匹配。危险废物行业壁垒高,行业里企业资质的申领非常难,同时,对于企业技术要求很高,处置过程中涉及焚烧、化学、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建设周期很长,前期涉及土地选址、立项、环评、验收等手续,非常耗时,产能建设周期远远满足不了市场增长的速度,这种现状又造成了市场缺口的增大。
当前危废企业又普遍存在产能利用不足的困境,经估算实际产能利用率在60%到70%之间,这样即使以乐观数据计算总处置率也不到30%。一方面产能不足以覆盖危废产生量,另一方面产能却又利用不足,造成这种现象的核心因素是大量的危险废物被留存在生产企业或进入非法流通渠道。同样,随着新版《危废处置名录》等政策措施出台,危废监管越来越严格,危废处置率将会不断提高。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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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体废弃物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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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危废产生量(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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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格局较为分散,市场准入壁垒高危废属于资源开发利用型废物,有很大的利用价值,除了贮存和处置,还包括处理后的综合回收利用。工业固废提出“三化”处理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一、减量化处理。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和冶炼渣等工业固废可以做建材、烧水泥、铺路或做路基等,但这种利用方式使用价值相对较低。因此,要开发利用价值比较高的回收利用项目,如从尾矿中二次分选出金属,或从冶炼渣里分选出钢渣等。对危险废物减量化处理。要从源头控制。二、资源化处理。固废里如线路板、污泥等很多东西都可进行资源化处理,这些固废含有大量的铜、银等重金属,可以回收使之资源化,增加效益。三、无害化处理。危废要先进行酸碱中和等化学处理,再进行焚烧或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危废主要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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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电领域潜在市场空间大,预计不小于电力超低排放。1)非电领域煤炭消耗与电力基本持平。石化、基础化工、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及开采等几大非电重点行业消耗煤炭量占据全国消费总量的43%,与电力及热力生产及供应业消耗的煤炭量持平。
各行业煤炭消耗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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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电领域烟气排放标准大大宽松于电力领域。如新建燃煤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50、300、300mg/m³,在用燃煤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80、400、400mg/m³,石化行业工艺加热炉烟气排放标准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20、100、150mg/m³。整体与电力行业超低排放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可以预见非电领域污染排放在雾霾形成中占据非常大的原因,非电领域烟气治理潜力巨大。
烟气排放标准(除超低排放外均针对普通地区新建项目,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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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电行业标准在不断提升。2017年6月份环保部对《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本次排放修改主要涉及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锅炉、焦化等多个行业,共20项标准,修改内容主要是全面增加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以及加严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玻璃、陶瓷、砖瓦工业增加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控制主要是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进行控制,新建项目要求自修改单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及VOCs,全面控制主要需要进行封闭、除尘等控制措施,预计将会直接利好于除尘市场的发展。修改或增加钢铁烧结等五个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将进一步增加非电行业脱硫脱销除尘的市场容量。
以钢铁烧结烟气治理为例,特别排放限值提标将带来改造市场约223亿元。从2010年到2015年,安装脱硫设施的钢铁烧结机面积由2.9万平方米增加到13.8万平方米,安装率由19%增加到88%,估算烧结机总面积为15.7万平方米。此前烧结的脱硝的排放标准针对新建及重点地区的特别排放限值为300mg/m³,较为宽松,行业内烧结烟气脱硝处于起步阶段。此次修订将使得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氮硫尘的排放标准均有所提高,为应对提标如果只增加脱硝装置每平方米烧结机约需要投资额21万元左右(按照宝钢部分项目估算),如果完整的使用全套的脱硫除尘脱硝工艺,则每平方烧结机约需要投资额50万元左右(电除尘+半干法脱硫除尘+中温SCR工艺约需要46万元左右,电除尘+活性炭协同治理工艺约需要56万元左右),并假设完全改造及只增加脱硝装置两种方法各占一半。需要遵循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控制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在内的三区十群46个重点城市及“2+26”城市,合计共69个城市。考虑到截至2015年底,三区十群全部的114个城市工业脱硫设施约占全国的61.2%,我们估计需要遵循烟气排放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的烧结机面积占全国的40%。则估算此次烧结烟气提标将带来改造市场约223亿元。
最严京津冀治霾行动推动大气治理发展。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等要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大气治理考核目标进一步提高。此次行动方案相比年初的方案更为详细具体,由此前的7部分19条扩充11部分32条,并对2+26个城市各自分别在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期限及工程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划分,落实各自责任。其中除包括加快推进“散乱污”整治、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工业错峰生产、移动污染源管控等外,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涉及环境监测及烟气治理。《方案》在第一条重点就提出要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S02等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面排查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电力等行业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同时要实时监控锅炉污染物排放状况,2017年11月1日起,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烟气治理相关内容主要是推动锅炉升级改造,北京市完成250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其他城市燃煤锅炉在改燃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改造;对“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配备除尘设施;并全面开展重点行业VOSs综合治理,在2017年10月底前,各地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此次《方案》考核目标更为严格,主要任务更为详细具体,并将具体任务落实在各个城市,加强执行效果,预计将对环境监测及烟气治理市场带来有利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