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等多种危害特性,对生命健康、社会稳定、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生态环境管理的重中之重。几年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要求,逐级压实管理责任,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处置保障能力建立,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督查考核工作,使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为量化各地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自2017年8月起,省环保厅对各地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从部门监管工作情况、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等方面对各地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吉林市、松原市、梅河口市由于工作扎实、成绩突出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现予通报表扬。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市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
2.省管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各市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
吉林市 91.3分 优秀等次
松原市 90.0分 优秀等次
四平市 89.3分 合格等次
白山市 86.0分 合格等次
长白山管委会 81.1分 合格等次
通化市 80.9分 合格等次
长春市 80.6分 合格等次
白城市 80.1分 合格等次
延边州 70.0分 合格等次
辽源市 67.0分 合格等次
附件2
省管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
梅河市 91.0分 优秀等次
珲春市 85.4分 合格等次
公主岭市 83.5分 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