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各县(区、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6月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明确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判别和处置原则,并印发了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2017年12月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征求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7〕1899号),近期将下发执行。为此,经研究,决定废止《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7号),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