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地区在上世纪80年代已开始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但20 多年来,在许多地方排污许可证制度处于“名存实亡”的状况,实施程度距离法律要求仍然很低。究其原因,一是法律支撑远远不够,二是制度缺乏技术规范,没有具体的步骤和措施,缺乏操作性。
而在2016 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总体思路是实施“一证式”管理,并将排污许可制度确立为国家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目前2017 年已接近尾声,根据《方案》,各地方要在2017 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随许可证的核发完成和政策落实,预计2018 年排污许可证的限产力度将将进一步加大。
投资要点:
此次排污许可指标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此次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详细记载了该企业被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项,载明了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以企业前三年达标前提下的实际排放量和浓度为“天花板”,排放不得超出,且只能越来越低。
停产、限产时间节点清晰,执行力度大。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各地方要在2017 年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 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则明确提出,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为此次排污许可制度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玻璃行业首次因环保停产,排污许可力度初显。11 月初邢台市环保局发出的《关于对未持有国家统一制式排污许可证玻璃企业实施停产的函》,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生产线实行停产。之后两周内,沙河地区陆续有9 条玻璃生产线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而停产,约占沙河地区在产产能的20.21%,占全国产能的3.7%。12 月初,沙河11家平板玻璃企业13 条玻璃生产线被吊销排污许可证并关停,自此共22 条产线停产,约占全国在产产能的6%。此次为玻璃行业首次因环保问题停产,可见此次排污许可力度之大,与国家去产能决心之强。
限制总排放量,水泥行业超产产能望被压缩。据统计,截至11 月份,全国无证水泥在产产能比例2%,非法产能占比较低。但新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对于超产产能的压缩预计将较为突出。据反馈,部分中小型水泥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存在超产现象,超产幅度约10%。排污许可证的督查指标中,存在对企业各类污染总排放量的限制,从而压缩企业超产产能,逐步实现水泥行业去产能。
行业评级及投资策略。此次排污许可制度指标清晰,实施力度明显加大,有利于水泥及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小产能出清,利好行业整体供需格局的同时,为行业龙头让渡市场份额,进一步利好龙头企业。维持建筑材料行业“推荐”评级,建议持续关注水泥及玻璃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关注华东区域水泥企业。
重点推荐个股。推荐华东区域水泥龙头企业海螺水泥、华新水泥,平板玻璃龙头旗滨集团。
风险提示:排污许可制度推进进度不达预期,地方执行力度不达预期,需求大幅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