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偷排废酸会造成环境污染,为谋取利益,在未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情况下,通过渗坑违法排放废酸336.5吨。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常淑巧、常跃华、常耀松。
2017年6月至9月期间,受某铁塔制造公司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常淑巧指挥常跃华、常耀松先后14次从该公司拉出废酸至公司库房院内,并将罐车里废酸排入公司库房院内已发生渗漏的地罐中,非法获利19万余元。经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鉴定,常淑巧等三人的行为系通过渗坑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特别严重。
另查明,铁塔制造公司明知常淑巧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委托其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共同犯罪,检察机关已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史安祥 郭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