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龙:小易,来,考你一下,非法倾倒、处置多少吨危险废物会被判刑?
小易:这个难不倒我噢,3吨以上就构成污染环境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再生龙:小样!蛮厉害的嘛。
小易:谢谢龙哥夸奖:)
《再生龙的再生事》
第四弹:揭秘!农村为何是危废倾倒的重灾区
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屡见不鲜,且被曝光的案例逐年增多。通过梳理多个案件,再生龙发现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有两个“奇特”现象:一是“喜欢”往别人家门口到,有的甚至存在“你污染我、我也污染你”的心态;二是最终这些逃离监管的危险废物往往流向了不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
一、触目惊心: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小易:
龙哥,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我替乡亲父老感到忧心呀。危险废物为啥喜欢下乡?
再生龙:
这个说来话长,但细思极恐啊!先来看几个案例:
1、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底,广东省茂名市刘土义、柯金水等人将废油渣交给广西来宾市兴宾区韦世榜、韦苏文父子处理,在方学村“八仙坳”、“三娘山”等场地堆放废油渣,放置的废物共计19940桶,合计6661.18吨,有部分泄漏,受污染泥土917.68吨。刘土义、柯金水等人被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2、2015年5月,河北蠡县一家驴肉店老板因吸入剧毒的硫化氢气体身亡,揭开两个犯罪团伙异地非法倾倒工业废液黑幕。河北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明涉案企业20家,总计非法倾倒废酸液、废碱液3400多吨。
3、2013年12月29日,江苏南通通州区公安局在西亭镇草庙村58组地界查勘,现场发现有33吨左右用蛇皮袋包装的不明来源固体废弃物,呈黑褐色,有强烈的刺激性恶臭。经调查均为夏某从如皋市宏新公司运出的危险废物;夏某在如皋、海安两地收集企业危险固废,牵涉某上市企业子公司天成保健品公司。2012年—2013年间,宏新公司经夏某之手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总计290余吨,非法获利人民币161.15万元。最终,7人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获刑。其中,原宏新公司分管环保的总经理助理郭某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夏某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小易:
在看上面几个案例的时候,估计此时此刻还有不法分子在某地偷偷摸摸倾倒危险废物呢。
再生龙:
查阅多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例,梳理了一下危险废物非法流向图如下:
企业产生危险废物
产废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将危险废物以远低于市场处理价格转交给没有处理资质的个人A
个人A以更低价格分包给个人B
个人B以更低价格转移给个人C
个人C一般是倾倒地点本地人、熟悉本地情况,选择隐秘地点,偷偷倾倒危险废物。倾倒人也往往不是一人,而是多人多点行动。
再生龙:
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大多具有团伙作案、里应外合、层层分包转移的特点,从生产到倾倒一般有三四个环节。现在来做一个总结:
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的三大特点:
农村成为重灾区:因为农村地区监管薄弱、环保工作滞后,隐蔽地点多,不易被发现,村民环保意识不强,对危险废物警惕性不强,为不法分子趁虚而入提供了绝佳的机会。
跨区域倾倒:一个案子往往牵涉多个省市。危险废物大多从A省转移到B省,或者从C市转移到D市。或者从多个省市聚集到F市的多个村镇。
团伙作案:正所谓上有严打政策,下有“精明”对策。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呈现团伙化趋势明显。据媒体调查显示,一起波及多个省市的跨区域倾倒案,其犯罪成员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反侦察能力强。特别是成员间分工明确,上线和下线各司其职,互不知情。有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倒的是什么东西。在不同的运输阶段,还会更换不同司机。
二、金钱驱使:严密的黑色利益链条
再生龙:
在我国,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尽管如此,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还是形成了一条操作隐秘、分工细化的黑色产业链。
小易:
法律是怎么讲的?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对《解释》进行了更细化的修订。
该司法文件明确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
第六条指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指出,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小易:
倾倒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环境污染罪,为何还有企业和个人愿意铤而走险?
再生龙:
铤而走险的背后是金钱的诱惑。黑色产业链形成的直接原因不外乎企业为了节省环保开支,个人为了从中谋取差价。
据了解,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涉案企业大多为小微企业,投资少,无污染处理能力,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置。不同地区、不同的危险废物处置价格不一样,低的每吨2000元,高的每吨超8000元,乃至上万元。而非法处置费用仅为正规处置费用的几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
以本开头的案例3来说,2015年江苏南通市正规处置的报价为每吨2000元-4000元。但夏某以每吨470元-800元不等的价格从产废企业宏新公司拿到危险废物,费用不到市场价的1/5。随后,夏某以更低价格转移给下线:以每辆卡车(装满危废)3500元至5500元的价格转给徐某非法处置,徐某支付更低的人工费用交给他的下线在农村等偏远地方倾倒。
今年8月,江苏宿迁泗阳县海光金属有限公司产生的1.4万吨危废“铝灰”(含有氟化物,对人的神经会造成损害)被倾倒在宜兴一个废弃的砖瓦厂里。警方介绍,按照正常市场价,这些危废每吨处理价格在6000元左右,1.4万吨处置费要8400多万元,而该公司业务员孙某以100多万元的“处置费”(即处理价格每吨102元)转交给熊某,而熊某又以每吨43元给下线的多人非法倾倒。
再生龙: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的分析,相信已经很清楚地说明,节省大额环保开支成了不惜犯罪的最大动因。在转移过程中,每个人都能从中获得自己的“好处”,加上监管薄弱,久而久之形成了一条黑色利益链条。
另外,还需要特别提出的是,部分企业是本地纳税大户,与政府关系“密切”,会受到某种“难以言说”的保护。
小易:
哎,很想问问这些乱倒危险废物的企业和个人,选择在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倾倒,到底是什么心态?这难道不是害人害己的事情吗?
再生龙:
就是的咯!这是极其狭隘、愚昧的地域观,和环境保护理念严重背离。
据了解,企业每年产生多少危废、具有什么危害、怎么处理,均要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如果要送到外地处理要有转移联单,需经过转出和转入环保部门批准;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因此,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是有一套严密的管控流程的。但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把关好,危险废物便会神不知鬼不觉流向农村地区。
有人指出,对于危险废物下乡这样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之举,仅仅是将直接当事人绳之以法远远不够。危险废物下乡充分说明当前在一些地方环保工作出现某种异化,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深层次症结的集中体现,凸显出极其错误、十分狭隘的地域观,折射出长期被政绩和面子所左右的发展理念以及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若干短板。
三、现状:4000万吨危险废物每年一半以上缺乏监管
11月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逐年提升。截至2016年底,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共2149家,危险废物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6471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约1629万吨,分别是2006年的9.1倍和5.5倍。
但与危险废物与产生量相比,情况并不乐观。报告指出,年产工业危险废物约4000万吨。数学一向不好的再生龙粗略算了一下,按照现有的统计口径,每年大概还有2000多万吨危险废物不知去向。
执法检查还指出了三大主要问题:
一是我国危险废物底数不清。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不少地方反映尚不能全面准确掌握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数量。二是现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不完善。三是地方政府治理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报告指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亟待加以改进,要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再生龙:
那些游离在监管之外的危险废物,环保部喊你去报道啦!
四、对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互联网+全流程管控提上日程
据预测,到2020年危险废物产量将达到6000万吨,形成1800亿的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在15%左右。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刻不容缓。接下来怎么办?环保部就承诺接下来会重点做很多事情,其中有两件事,再生龙觉得有必要提一下。
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63号建议的答复中,环保部表示,将抓紧推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明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终身赔偿责任。
环保部还将推动修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明确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法律地位。结合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借助物联网、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数据库,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推动与交通主管部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顺利的话,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互联网+全流程管控在不久就会落实和实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核准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接近6500吨/年,但正规企业实际的处置量约1600万吨。数据告诉我们,产废企业和处置企业存在较大的脱节。重视产业链建设、加强配套,出台优惠政策,促进产废企业与危废处理产业的顺利、有效衔接,也是当务之急。
再生龙:
小易,为了防止危险废物危害父老乡亲的健康,我们要积极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知道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黑幕,不让非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小易:
龙哥,谢谢你!守护一方环境安全,人人有责。我即刻转发,让乡亲们看到,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