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3日讯 据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6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万福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6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7月30日,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万福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维修车间北侧生活垃圾桶,有将废机油桶混入废纸中,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该单位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因该单位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 2017 年 8 月 5 日前改正,并处以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