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联合建设厅、农办、农业厅、环保厅五家部门联合转发了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要求。
通知提出政府以货币、实物、权益等各类资产参与,或以公共部门身份通过其他形式介入项目风险分担或利益分配机制,且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的各类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必须全面实施PPP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尽快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统一、规范、高效的PPP市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各地对污水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各环节进行系统整合,实现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和垃圾处理清洁邻利。
今后,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将把项目PPP模式推进情况作为重要分配因素,同时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也将重点支持以PPP模式实施污水、垃圾项目的市、县(市、区)。
(厅计财(外经)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