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陵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经缜密侦查、细致研判,成功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杜某君(男,56岁)、刘某(男,23岁)、张某洪(男,69岁)、倪某法(男,36岁,上述人员均为兰陵县鲁城镇人)。
2019年11月份,兰陵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接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称:位于兰陵县鲁城镇某矿业有限公司一通风井院内存在非法掩埋煤焦油渣行为,造成周边环境被污染。
接到移送的线索后,兰陵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协同作战,共同组织现场勘验、挖掘、清运和处置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在该矿业有限公司一通风井院内挖出黑色固体刺鼻疑似煤焦油渣共150余吨。后经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该物质提取抽样送检,经检测多环芳烃、汞、砷等含量严重超标,属于
危险废物,兰陵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随即立案侦查。
由于案发地点位于该矿业有限公司的通风井院内,院门封闭,公司职工及附近村民难以发现,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办案民警深入该公司及附近几个村庄开展细致走访,辗转临沂、枣庄等地进行调查取证,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杜某君和刘某的身份,理清了二人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脉路,并于今年4月份,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紧接着,办案民警一鼓作气,顺线追踪、深挖细查,于6月4日,将涉案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洪、倪某法抓获归案。
经查,自2017年1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杜某君、刘某等人,在无
危险废物专业经营、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为谋私利,租用院落,多次挖坑掩埋煤焦油渣,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君、刘某、张某洪、倪某法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非法掩埋的
危险废物已全部依法依规挖掘、清运和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