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红村,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设计总处理规模10万t/a,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危险废物集中焚烧3万t/a,废活性炭回收1万t/a,废液物化处理2万t/a,废矿物油回收3万t/a;预留二阶段1万t/a废活性炭回收生产线位置,同步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及环保治理措施。项目总用地面积78848m、总建筑面积36932m。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络连接:
http://www.nxlw.gov.cn/jrlw/tzgg/202005/t20200522_2096977.ht-ml;查阅纸版报告书方式: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南熏路镇河塔B区青年公寓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广泛征询评
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信函、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次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9日),公众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