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国家实行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将按照补偿
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对医疗废物,原则上根据废物产生量,按照医疗机构病床数、按月计收。对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原则上按废物的重量计收。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的具体原则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城市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近日,上海发布了《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其中,针对
危险废物处置费方面,明确如下:飞灰:1860元/吨;工业废物2340元/吨。
那么各省市对
危险废物处置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现汇总如下,以供参考,若有疏漏,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