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相当于物流公司,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紧密联系起来。
但与一般物流公司有所不同,危险废物由于其特性,对暂存场所、运输工具等硬件设施有较高要求,而且通过联单制度实现封闭式管理,形成一个独立体系。其运行构架与普通物流有很多类似之处,只是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后,实行专门的许可证制度。
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目前领取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收集经营活动。
笔者以为,这项规定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对常见危险废物的种类覆盖不全,二是还有很多产生领域没有考虑到。以汽车4S维修店为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量不大,但有六七种之多,需要与几个收集单位签订合同,不胜其烦。
由于废机油等残值高,有的维修店甚至在签订合同后,象征性地给收集单位一点现金,再交与黑市,有可能变成劣质产品。
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产生量就在那里,如果不畅通出口,环境和社会风险就会累积。由此可见,增强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势在必行,也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基本措施。
哪些危险废物应纳入收集许可范围呢?一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名录日渐清晰,应在国家层面予以明确。二是形成一个开放体系,授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地需要批准增加危险废物收集类别,做到应收尽收,不再存在制度障碍。
收集公司“全能化”不仅仅是书面增加几个危险废物代码的问题,其运输车辆和贮存设施等硬件都要相应提质改造,从而满足危险废物分类运输和贮存的要求。不少收集公司起点不高,投资也不大,经常将危险废物混堆混放,事故隐患大。对此,要提高行业准入条件,将许可授予有实力的公司或个人,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杜绝投机行为。
危险废物不需要谈之色变,人为神秘化。其严格管理的核心在于加强全程监管,促使各类危险废物按预定的渠道得到妥善收集、运输、暂存和处置。
当前主要矛盾是收集渠道不畅,处置能力不够,导致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后在体制外循环。这就犹如放虎归山,将其再次捉回的困难大、风险多、成本高。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全面审视本地危险废物管理的整体状况,找到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强化提高,畅通全流程,从而使危险废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