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通过对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安全填埋场调整建设规划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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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安全填埋场调整建设规划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林场
建设单位: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安全填埋场调整建设规划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林场。项目建设内容为:调整危险废物填埋类别,调整后为32类,增加14类,分别为HW02(医药废物)、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24(含砷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9(含酚废物)、 HW50(废催化剂);调整危险废物年接收量,由原来4万吨/年调整至6.5万吨/年,并对填埋场的填埋单元重新划分和调整,原设计分为四个区,调整后分为七个单元,净库容由原设计的335万立方米调整为211.7万立方米。项目分区新建渗滤液集排、地下水导排和防治系统,将原A棚改建为暂存库,依托现有的稳定化/固化车间、渗滤液贮存池、物化车间、废水处理车间、维修车间、办公楼、配电房等配套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人民币2500万元,均属环保投资。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完成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安全填埋场调整建设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8年3月9日以粤环审〔2018〕70号文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
建设单位编制了《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9月5日在原惠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2019年10月11日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厅申请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三、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到布袋除尘产生的粉尘及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包装物(废木制卡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粉尘和废布袋依托稳定化固化车间,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检测合格后送往安全填埋场专区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物(废木制卡板),作为燃料依托示范中心焚烧车间处理;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包装物(废木制卡板)暂存在仓库内制定区域,符合《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四、公众意见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76份,74份个人调查表,2份单位调查表,回收76份,回收率100%。100%的被调查单位或被调查者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五、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听证申请。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