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10月份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一家医院、一家印刷公司分别因环境违法挨罚。
上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为:诸城中医医院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潍坊市天辰彩印有限公司因危废库内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