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9〕)35号)和《“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辽环函〔2017〕)418号)要求,省厅将于近期对各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重点
辖区内化工企业、石化企业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
检查城市:大连、营口、盘锦、阜新、朝阳
联系人:翟琳、来克立
第二组:
检查城市:沈阳、鞍山、辽阳、铁岭
联系人:方晓牧、赵德君
第三组:
检查城市: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
联系人:霍爱兵、那巍瀚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9年8月,省厅结合全省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部分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10月-12月将继续对各市开展督查考核。具体检查时间、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请各市按要求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
各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督查考核名单
附件2
各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督查考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