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山东省打好
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中确定的14项主要目标任务,已完成了5项,其余9项正在有序推进。对在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已进行挂牌督办。此外,山东还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列入了举报奖励。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说,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1+1+8”系列方案的部署安排,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面,各市从今年3月开始,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省级核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排查整治情况汇报后,向各市政府印发了情况通报,明确了措施政策。对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和处置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
1.在打好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上
2018年8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共确定了14项主要目标任务,其中2018年5项已经完成,包括所有氰化尾渣、
废矿物油(油泥砂)、电解铝槽大修渣得到规范贮存;完成“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调整与优化;形成覆盖城乡、满足需求、持续稳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禁止进口废五金类等16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85%。其余9项正在有序推进(2019年5项、2020年4项)。
2.在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方面
采取了三项改革措施:
一是公布《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发布了各地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利用处理能力及缺口情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危废处置设施建设。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的5条措施意见,提出了16市2020年处置设施建设的目标要求。
三是印发《关于委托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从7月1日起,委托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原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省生态环境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3.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上
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中,各市自查发现的44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84个,占85.5%;省级核查发现的3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45个,占73.6%。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3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暨企业帮扶行动,其中固废专项检查企业120家,对30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68万元,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建立了联合工作办公室制度,将检察机关纳入联勤联动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向纵深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实施了《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列入了举报奖励范围,为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