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亳州市建立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乡镇行政技术包保人员责任意识,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规模化养殖场专项抽查,督促指导包保人员按要求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指导养殖场问题整改,规范养殖场治污设施运行。
目前已开展3次专项抽查行动,共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养殖场28家,其中要求县区立案查处7家。全市环保系统共处罚养殖企业4家,罚款金额7万元。其中涡阳县2家,罚款4万元;利辛县2家,罚款3万元。
下一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全市规模化养殖场专项抽查活动,并将发现的环境问题通报县区,向社会公开,同时将安排人员适时开展后督查,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对县区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