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海镇政府、各局(办):
现将《绍兴滨海新城清废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绍兴滨海新城清废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2019年滨海新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绍兴市清废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结合滨海新城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按照“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原则,充分立足和利用好绍兴市现有利用处置能力,一般固体废物就近处置,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市内利用处置;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全过程、信息化的固体废物闭合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90%,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8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源头管控精细化
1.抓好源头减量。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或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有效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建委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确保2019年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分类覆盖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启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核查。督促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开展固废申报登记,按年度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实际产生量、种类、主要污染物成分、利用处置方式可行性、企业贮存能力及贮存规范性等。核查结论可作为企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支撑依据。2019年12月底前,滨海新城年产1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全部完成核查。
3.推进存量清零动态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到2019年12月底,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企业实现危险废物规范清零。充分依托浙江省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强化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和转移联单等制度的落实。
4.规范开展固体废物鉴别。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以及危险废物鉴别单项标准等有关法规标准,开展固体废物鉴别。通过鉴别方案编制论证、采样检测、出具鉴别报告,判断物质的固体废物属性或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结论可作为产生单位该物质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推动收集过程专业化
1.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服务试点。通过经营单位在滨海新城设点收集,或园区统一建设贮存设施等方式,探索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统一服务单位要协助指导小微产废企业开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信息系统填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2.加强固体废物转运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行为,督促运输单位落实转运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过程严格执行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切实强化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控。船舶污染物的转移、处置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交办海〔2019〕15号)。
3.大力推动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前的分类收集。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可利用生活废弃物回收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高压严管常态化
1.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完善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物流出入口、贮存场所、产生(处置)设施“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滨海新城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强化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充分依托市级年度危险废物核查(审计),加强对重点对象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审计,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
2.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日常执法职责,配合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通过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大幅提升环境违法成本。
3.营造高压严管社会氛围。强化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加强环境巡查,对发生在本地区内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进一步落实并广泛宣传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的积极性,营造执法高压态势,震慑环境犯罪分子,切实保障固体废物环境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滨海新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题中之义。滨海新城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统筹、协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全力打好清废行动攻坚战。
(二)形成齐抓共管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根据滨海新城2019年度清废行动工作计划,各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责任划分见附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按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三)坚持责任考核
实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美丽滨海新城”等各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和固体废物目标考核责任状。滨海新城土壤办将不定期对清废行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严重滞后的,将在年底考核中扣分。
附件:
抄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各派出机构。
绍兴海滨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