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迎减税降负政策利好!记者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下一阶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了减税政策的进一步支持。
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公告》明确,第三方防治企业可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近年来,环保行业税收优惠覆盖面窄、力度弱。2015年增值税新政实行后,环保行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累计约占污水、垃圾、危废处理费收入的4%-7%,造成利润率本就很低的环保企业盈利大幅下降。
此次政策调整,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高的第三方环境治理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的正向激励,激发和助推作用较为直接和明显,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进一步激发环保市场活力,有效促进环保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