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容器上都张贴了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台账也很清晰。相当规范,符合标准。”近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来到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东校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自3月底起,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废物规范化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涉及辖区内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为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安全意识,虹口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召开工业企业、汽修企业、学校、医疗机构以及检测机构的分类培训。针对学校、医院,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其行政主管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共同进行实地检查。
此外,为提高检查质量,虹口区生态环境局专门邀请危险废物管理专家参与检查,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记者在检查现场看到,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管理计划申报备案、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存在超期贮存、超量贮存和不规范贮存等违规情况,是否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未及时安全收集处理的情况,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及不相容废物混合堆放贮存的情况;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出入库、转移处置等管理台账是否清晰明了、与实际相符;检查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是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
除进行现场检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还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为此,区生态环境局专门制作了《危险废物规范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表格中清晰罗列了危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12个检查项目应达到的标准,发放至各单位后供他们进行自我排查。
在现场检查中,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未收集处理、管理台账不规范等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随队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了整改要求。区生态环境局表示,如果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必要时采取停产整治等刚性制约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预防环境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虹口区生态环境局介绍,目前虹口区已纳入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124家,下一步,将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道、区网格中心的沟通,同时结合环评审批、现场执法等工作,督促新发现的危废单位进行危废规范化管理,实现危废管理全覆盖。未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将有望纳入企业诚信和监管部门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进一步提升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