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4月3日晚第二十五期通报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响应情况进展。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环境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园区河流闸内、闸外及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4月3日10时,继续进行消防作业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限值。新丰河闸内、三排河、新民支渠地表水超标,新农河闸内部分项目超标。新民河闸内达标。新丰河闸外达标。园区下游灌河水质持续达标。沿海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
据通报,新丰河:闸内水位较低。苯胺类、氨氮、苯、化学需氧量、二氯甲烷超标。新农河:闸内化学需氧量超标,氨氮浓度达地表水V类标准,苯胺类未检出。新民河:闸内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三排河:台舍北侧断面苯胺类、氨氮、化学需氧量、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超标。新民支渠:德力化工断面苯、化学需氧量、苯胺类、氨氮超标;大和氯碱门口断面苯胺类、二氯甲烷、苯、氨氮、化学需氧量、硝基苯超标。新丰河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灌河园区下游3公里、入海口2个点位至4月3日10时持续达标。沿海自来水厂取水口各类有机物均未检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均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关于事发地的地下水水质情况,通报称,监控点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对照点,综合判断,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受本次爆炸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