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7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2018年10月20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广西反馈督察意见。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主席陈武任组长,8名自治区领导任副组长,23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12月,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梳理细化成8类45个问题,并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责任单位、督查部门和整改时限,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全面整改,务求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将落实督察“回头看”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问题整改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建设壮美广西,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对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扎实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追究问责,力争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区整改任务的70%,2020年年底前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分阶段有序推进、抓紧整改。要坚持一手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一手抓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提出四项具体目标,一是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严格对照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确保整改目标清晰具体、整改措施科学合理、整改推进高质高效。同时,建立更加严格、科学的验收销号制度,按质按量将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的12个设区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5%。长江、珠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分别达到100%和96%以上,完成国家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比例高于94.9%,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完成国家规定的近岸海域水质保护目标。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3年下降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7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加强固体(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固体(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广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区管辖面积的25%以上。三是完善生态保护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有序推进自治区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结合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及考核机制,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持续巩固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提升,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生态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做好增强新动能“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法”,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在去产能中优化产能,在降成本中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有序退出,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增长动力稳步转换,持续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整改方案》强调要采取五项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全力以赴把发现的问题整改好,努力把广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及自治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主要抓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全面推动绿色发展,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开展“壮美广西”乡村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四是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安全处置,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强化城市黑臭水体及污水垃圾治理。五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组织实施《广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广西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下一步,广西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按照“质量为本,预防优先,治理着力,风险防控”的总体思路,以巩固和保持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环境污染大整治,扎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及相关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全力抓好改善环境质量、治理环境问题、管控风险隐患、推进改革任务、服务经济发展、提高队伍素质等重点工作,以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为契机,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营造广西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支撑,以改善环境质量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