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塑料颗粒生产加工利用企业环境污染情况专项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冠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从3月10日开始,利用两周时间,对全县涉危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为确保专项检查效果,制定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检查培训会议,抽调业务骨干人员,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及1个督导组,对全县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重点产生单位、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单位)、大宗一般固体废物堆存点、塑料颗粒加工等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及其他涉固体废物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以查促改”的原则,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相关企业210余家,其中塑料颗粒加工企业60余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危废管理计划、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备案,危废贮存场所的设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相关污染防治制度,所产危废是否全部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对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台账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及以塑料颗粒为原料的加工利用企业原辅材料的来源渠道、生产工艺、生产设施、治污设施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通过检查,全面梳理了有关企业在危废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指明了整改方向,进一步提升了危废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同时,有效强化了塑料颗粒加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