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农工党中央一份提案建议,加快统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能力建设,健全跨省转移“合作共赢”机制,提升监管“软实力”,斩断固体废物异地倾倒黑色利益链。
民进中央的一份提案也建议,理顺长江流域管理体制,从流域整体性保护的角度对各地区、各行业进行综合协调。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岸线、采砂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力度。推进长江流域环境监测平台建设,为长江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供支撑。
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已摆在了突出位置
农工党中央这份题为《关于提升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和监管能力的提案》说,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已摆在了突出位置。近年来长江沿线仍然发生多起固体废物跨省非法转移和倾倒长江沿岸事件。
贵州某企业的危险废物存放点。摄影/章轲
调查发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集中在省界、市界、县界等区域,污染源以化工、造纸、医药、印染、采矿、冶炼、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为主。
根据中央部署,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组织“清废行动2018”现场督查,从全国各地抽调环境执法骨干和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150个督查组,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清废行动2018”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279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现场摸排核实,发现的1308个问题,涉及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或堆放等问题。
固废非法跨省转移屡禁不止有四大原因
固体废物跨省非法转移和倾倒长江沿岸的事件屡禁不止,原因是什么?农工党中央上述提案分析认为,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各区域固废处置能力仍不匹配。长江经济带固废处置仍存在区域供需不平衡、种类不匹配等问题,特定种类固废处理能力存在结构性缺口。新建固废处置项目选址往往遭遇“邻避效应”,处置缺口短时间内无法填补。
固废跨省转移审批仍待优化。固废跨省转移审批流程多,耗时长,效率低,涉及移出地和移入地多个层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征求外省意见目前仍采用纸质公函往来,环保审批许可权下放设区市的面临公函不被外省认可情况,部分审批事项还在等待接收地来函过程中就超出了转移有效期。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废物归类还不清晰,跨省转移审批存有争议,审批效率低下。
固废跨省处置仍存黑色产业链。长江经济带大中城市仍有危废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跨省违法处置黑色“产业链”。固废污染环境违法成本低,部分产废单位擅自将固废委托给无处置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邻为壑“偷梁换柱”(废物种类)、“化整为零”(超量转移)、“声东击西”(改变路线)式非法处置。
跨区域协同监管合力仍待增强。工业固废成分复杂,跨区域非法处置隐蔽性强,大多有“带路党”引路,选择农村等偏远地界等进行非法倾倒或填埋。固废监管力量薄弱,省际交界地成了监管“盲区”,适应跨区域、跨流域的固废防治监管体系仍待完善。
第一财经记者从中国环联了解到,我国危废处理行业自2001年左右起步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庞大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其造成的迫切处理需求,成为危废处理行业的主要推动力。
2017年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模数量图。资料来源:中国环联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但总体看,我国的危险废物的处理量低于产生量。2017年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936.89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7.4%,处理能力整体供应短缺。
中国环联表示,尽管我国“危废经营设施数量与保障能力逐年增加,但总体规模小、产业分散。鉴于大量危险废物遭非法处置,实际的合法处理率可能更低。”
中国环联介绍,危废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之后,危废企业需要相关的危废处理资质。统计各个省市环保部门发放的危废处理资质和产能,目前总计2181家企业获得省级危废处理资质,核准总产能7263万吨/年。按照每年超1亿吨危废实际产生量,理论上危废处置资质有近3000万吨的缺口。
不完全统计结果显示,仅2018年全国危废行业兼并购数量就超过10起,包括高能环境并购阳新鹏富矿业(交易额1.68亿元)、兴源环境并购绿农环境(交易额12亿元)、永清环保并购高邮康博(交易额8.3亿元)等等。但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从建设到竣工需要2-3年,但实际从环评到真正投入运营经历将近5年。
建议联合调查监管“资金流”
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向长江经济带沿江11省市紧急发函,以共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为确保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将启动八个专项行动。
八个专项行动之一就是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要求,2019年底前,所有可以立查立改问题完成整改,所有省级和部级挂牌督办的问题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公开。2020年,所有挂牌督办问题基本解除挂牌督办,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
去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2020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
2017年9月,原环境保护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第一督查组在湖北荆州督查。图为码头上的危险化学品引起督查人员注意。摄影/章轲
农工党中央上述提案也建议,加快统筹处置能力建设,健全跨省转移“合作共赢”机制。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固体废物处理目标,统筹编制固废处置设施项目规划,重点解决处置能力区域供需失衡和结构性短板。
这份提案还建议,加快全国固废跨省转移网上平台建设,拓展跨区域转移审批功能,统筹推进跨区域转移网上审批,运用“互联网+审批”逐步实现固废跨省转移审批“网上跑”。各省、区、市摸清区域内产废底数,制定跨省废物转移种类、消纳处置能力及负面清单。探索危废跨省转移生态补偿,努力形成跨区域处置设施共享的合作共赢机制。
在执法监管方面,农工党中央建议配强基层固废管理和执法力量,切实提升监管“软实力”。加强源头监管、过程监管,实现固废“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跟踪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推动固废处置资金流监管合法化,实现固废处置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合一。国税、市场监管、银保监、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对“资金流”加强监管和调查,出台相关法规,防止产废和处置单位违法处置。加强跨区域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倾倒“带路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