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两次点名后,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上饶公司”)“危险废物去向不明”问题仍然没有定论。
2018年10月16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表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存在去向不明问题,并要求查处整改,但“回头看”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依然去向不明。
1月10日,对于危险废物去向问题,京新药业上饶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问题已经处理好了,并建议记者到上饶市广丰区环保局了解具体情况。广丰区环保局一位负责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已要求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危废处置过程进行核查并形成报告后逐级上报,正等待上级验收销号。
本报记者在公司现场采访了解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当天共有生产人员67人,行政人员21人。不过,就在此前几天,广丰区政府办公室还接到关于京新药业上饶公司“往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不通(没有污水流出),废水直排河道,污染空气、水质,要求搬走”的信访举报件。
两次点名
京新药业上饶公司位于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的丰溪河边。其是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002020.SZ)于2005年8月投资成立的子公司,主要生产原料药。
作为江西省级重点监管危险废物生产单位,京新药业上饶公司污染防治工作历来备受关注。早在2016年11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就通报指出,公司存在“危险废物去向不明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2017年4月27日,江西省对外公布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责成京新药业上饶公司将产生的胺化残液、废包装物和废极板交由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转运、贮存、处置各环节规范到位。整改时限为2017年5月底前。
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江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期间,发现京新药业上饶公司危险废物依然去向不明。
督察指出,江西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整改不力等问题,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在“敷衍整改问题多见”的典型通报中,督察组表示,2016年督察指出京新药业上饶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去向不明,并要求查处整改,但“回头看”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依然去向不明。
记者查询环评文件获悉,京新药业上饶公司主要生产蒽诺沙星、阿奇霉素、加替沙星和氧氟沙星等原料药,年产量分别为500吨、200吨、50吨和500吨。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京新药业上饶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胺化母液、结晶母液回收残液、环合母液回收残液属危险废物,需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干化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锅炉灰渣出售水泥厂。
对于两度被通报存在危废去向不明的问题,广丰区环保局上述负责人解释称,2016年环保督察期间,正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002672.SZ”)增资收购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环保”)关键期,适逢公司危险废物定点处置单位康泰环保暂停业务,导致公司危险废物没地方安置导致没有及时转移。
“2018年‘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发现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处置数量和当时环评数量有差异,要求我们进一步调查了解。”上述广丰区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实上是造成了一定的误解。
“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危废处置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后,上饶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可该项报告,专家认为危废转移处置数量虽然和要求有差异,但在合理范围内。”广丰区环保局负责人表示。
而京新药业董秘办负责人也表示,针对督察组提到的相关问题,公司子公司京新药业上饶公司已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了情况说明,目前企业经营正常。
屡遭投诉
据了解,京新药业主要从事化学制剂、传统中药、生物制剂、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在浙江新昌、上虞、江西上饶和内蒙古等地建有五大生产基地。
在营收占比中,京新药业原料药占较大比重,主要集中在喹诺酮类、他汀类及精神神经类,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等占据市场主要份额,京新药业是国内主要喹诺酮类原料药生产企业之一。
京新药业2018年半年报显示,2018年上半年,京新药业原料药实现销售收入4.03亿元,同比增长27%,占公司同期销售收入14.09亿元的29%。作为公司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京新药业上饶公司同期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营业利润1743.09万元,净利润1483.80万元。
而广丰区政府办近日也接到群众信访举报称,该区昆山村上游的丰溪河受到污染,位于和尚渡村下游与前相自然村上游的等往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不通(没有污水流出),废水直排河道,污染空气、水质,要求搬走。
广丰区环保局现场核查后表示,京新药业上饶公司正常生产,其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污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经过隔油+气浮+三级生化O/A/O+气浮处理达标后纳入工业污水管网由广丰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污水排放情况已于2017年11月份安装了COD、氨氮、pH、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现场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检查,发现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在正常范围内。
2018年6月26日,有附近村民也曾投诉称,京新药业上饶公司“有废气味道难闻,污染周边环境”。当天,经广丰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实地勘察认定“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但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在污水处理站内可闻到废水处理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排放的异味,厂界难以闻到有异味,居民点未闻到有异味。
此外,2017年11月13日~23日,上饶市环保局组织专项督察发现,京新药业上饶公司依然存在“蒸馏残液存储车间未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部分危废未设置危废标识、缺2016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等问题。
而直到2018年9月5日,上饶市环保局才对外公布京新药业上饶公司2016年度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审批情况。根据审批数据,2016年1~11月,京新药业上饶公司共转移136.2吨危险废物至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处理,其中废活性炭30吨,蒸馏残渣105吨,废包装袋1吨,废化学试剂0.2吨。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环防字〔2015〕1号),实行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管,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台账,定期进行申报登记,并自觉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记者从公开渠道未能查询到京新药业上饶公司2017和2018年度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审批数据,对于查看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废储存场所的要求,公司未做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