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绩振奋人心
2018年,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3亿元,增长16.2%;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049元、33097元,分别增长8.5%和9.1%,节能减排降碳完成省下达目标。
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高标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发布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省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6天,PM2.5浓度下降9.8%。市区城区、县(市)城区和农村垃圾分类覆盖面分别达到82.7%、78.3%、81.9%。出台《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规定》,成功创建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新昌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积极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不良贷款率1.49%、下降0.56个百分点。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全省领先。制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为企业减免税费167亿元。集体经济年收入15万元以下薄弱村全面消除,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左右。东西部扶贫协作、山海协作、对口合作支援等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019年,目标催人奋进
优化自然生态体系 推进美丽绍兴建设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完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高标准落实“河湖长制”,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清洁排放标准改造”行动,确保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断面占比和功能区达标率均保持在95%以上。实施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布点,推进工业园区臭气和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化工、涂装、印刷包装等行业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2天以上。全面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实施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强化固废、危废动态监管。市区城区、县(市)城区和农村垃圾分类覆盖面分别达到90%、80%和82%。
深化美丽大花园建设。全域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加快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完成造林更新1万亩,新植珍贵树160万株。全域推进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创建美丽河湖18条、美丽经济交通走廊405公里。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进能效领跑者示范工程,加快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标杆园区、企业和产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开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02个,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