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相关要求,现将我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信息发布工作综述
根据《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我省按要求应当发布信息的城市包括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和廊坊市,其余城市可自愿进行发布。根据各地市汇报材料,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建立了信息发布机制,按要求发布了2017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信息。
二、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统计信息
(一)工业固体废物。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773.1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523.08万吨,处置量为115.29万吨,贮存量为207.24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主要种类包括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尾矿、污泥等。
(二)工业危险废物。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39.2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4.66万吨,处置量为14.36万吨,贮存量1.53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
(三)医疗废物。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11251.74吨,处置量为11251.74吨,集中处置率为100%,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微波消毒和高温蒸汽灭菌等。
(四)城市生活垃圾。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62.52万吨,处置总量为162.52吨,处置率为100%,以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
具体数据详见附表1.1-1.3。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督促相关大中城市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每年按时、完整、规范开展信息发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23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相关要求,现将我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信息发布工作综述
根据《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我省按要求应当发布信息的城市包括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和廊坊市,其余城市可自愿进行发布。根据各地市汇报材料,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建立了信息发布机制,按要求发布了2017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信息。
二、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统计信息
(一)工业固体废物。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773.1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523.08万吨,处置量为115.29万吨,贮存量为207.24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主要种类包括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尾矿、污泥等。
(二)工业危险废物。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39.2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4.66万吨,处置量为14.36万吨,贮存量1.53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
(三)医疗废物。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11251.74吨,处置量为11251.74吨,集中处置率为100%,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微波消毒和高温蒸汽灭菌等。
(四)城市生活垃圾。我省三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7年度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62.52万吨,处置总量为162.52吨,处置率为100%,以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
具体数据详见附表1.1-1.3。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督促相关大中城市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每年按时、完整、规范开展信息发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