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调查发现,安徽德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厅决定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存在的问题
(一)无证排污,违规进行自主验收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企业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经查,该企业自2017年12月投产至今,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规排放锅炉烟气、粉尘、酸性废气、压滤污泥等污染物,并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自行组织通过年产20万吨硅砂板材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二)大气污染防治问题
经查阅环评文件,企业的酸洗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与草酸储罐废气一起进入废气吸收塔处理后,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3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草酸储罐内存有酸液,酸洗工序正在作业,未运行酸洗废气吸附塔,擅自拆除酸洗工序配套建设的集气罩,酸洗废气无组织排放;上料工序正在作业,未开启喷淋抑尘设施,且未对车间密闭,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
该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水处理压滤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活性炭等。3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未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进行记录。2022年7月将压滤污泥送至定远县长凤建材厂用于制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相关协议。未建设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将部分压滤污泥暂存于厂区内西侧的简易大棚内,部分压滤污泥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2023年4月3日将约30吨压滤污泥违法倾倒至定远县范岗乡境内一处苗圃地面。2022年6月,擅自拆除已建成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四)其他环境问题
该企业于2019年5月编制并备案《安徽德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3月30日现场检查时已超过3年,未按规定对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回顾性评估。厂区西南侧建有一座200立方米事故池,现场检查时事故池内存有大量废水。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要求
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整改方案须经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同意后实施,并于2023年6月底前报省厅备案。
(二)依法依规处理处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进一步调查,对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三)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履职尽责、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等情况开展调查,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挂牌督办期间,除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以外,暂缓受理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报批文件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
(五)严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月向省厅报送现场督办情况、案件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加强监督帮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
督办期限
2023年12月底完成挂牌督办事项